(一) 贵宾集利卡办理及更换补办:
1、 凡年满18岁以上公民,交纳1元工本费或当日消费满100元(外埠店50元),可持身份证至本超市服务台办理集利卡一张。
2、 如果您的集点卡不慎丢失,或因弯折、磨损、划伤不能继续使用,可持有效证件及旧卡交付1元工本费,到总服务中心进行补卡或换卡手续;
(二) 集利卡用于证明您的贵宾身份,购物结算时请主动出示。集利卡仅限个人消费使用,不得转借;
(三) 持有集利卡的消费积点数,等同现金,可在我超市购买任意产品;
(四) 我们将不定期为集利卡贵宾承现贵宾独享的优惠商品;
(五) 电脑系统自动对集利卡的消费金额进行积点处理,单次消费满10元(家电类商品50元)即可积1点,超过10元(家电类商品50元),不足部分可进行累积积点;同时还可享受个性商品的超值积点(个性商品消费金额不再计入其它商品的累积中);
(六) 如遇您的生日及我公司重大节庆日,您至我店消费可获得自动双倍积点的优惠;
(七) 如您的集利卡属于我们的正常状态,您登记了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和手机号码,您可不定期收到我公司精彩e刊及促销促讯信;如您是当月来店次数在三次以上,消费金额在300元以上的贵宾,您就可以收到我们邮寄的免费的商品海报;
(八) 集利卡使用期限为3年,每年的12月31日系统将卡内积点自动清零,提醒所有贵宾在此日期前尽快消费卡内积点;
(九) 办卡后连续3个月无消费记录或您的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至我超市总台刷新,电脑将会自动锁卡,如需消费需到服务总台解卡。电脑自动锁卡三个月后(即半年未进行消费),将被电脑系统自动删除;
(十) 如遇不可抗因素,我超市有随时修正及暂停本活动之权利,保龙仓对集利卡保留最终解释权;
(十一) 为保证广大贵宾的利益,限制恶意积点,解释权归保龙仓所有.
客户声明:本人所填上述资料真实、准确,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接受《保龙仓贵宾须知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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